2009年11月25日

雖然人無完人,但也不必有個這麼大的缺點吧

很多事不足為外人道,而且這些事往往讓人家覺得很難處理,當初講的信誓旦旦,但好險沒有真的要你這樣做,你做了之後,勢必成為一個無法抹滅的傷痕和痛苦,到底要怎麼做才能讓你懂,還是世界上真的有強迫症,所有事情你都知道,你都懂,但就是忍不住一定要做,然後就在等哪一天被踢破,乾脆我自己先來踢好了,好過整天提心吊膽,根本不知道哪一天會發作,不過這樣也好,有個為難的事情讓我放在心上,才能讓我更堅強!!

這篇大家看不懂是正常的,也不用回,也不用問,總之,事情就是將。

要的是什麼??

有個人今天跟我說:"你怎麼愈選愈後退了??",這時我嚇到了,媽啦...沒道理連努力都沒有,就選擇了放棄呀,所有一切其他雜七雜八,流言蜚語,都無法阻止我,只要我自己知道我要的是什麼!!我就一定可以得到什麼!!!

2009年11月23日

凡事要小心

每次告訴別人的事,就要有被第三者知道的心理準備,真的是一件屢試不爽的事,儘管再三耳題面命:"不可以告訴別人唷~",但不論落花有心還是流水無意,總是會有人把事情說出去,雖然我個人不算非常在意這件事,但...還是會心有戚戚,萬一哪一天真的有什麼事被其他人知道會死人的,我想即使再相信另一個人,也還是選擇相信資訊會不經意的流傳出去會好一些,最起碼有些心理準備,死的時候才不會有莫名奇妙的感覺。

最近把友情這事看的愈來愈有感觸了,真的沒有永遠的敵人或是熟不了的朋友,只看命運有沒有要幫你安排不同的際遇,好讓你發展出多元的關係來,即使五六年沒有聯絡的朋友,只要有個機遇讓你們遇在一起,必須密切聯絡一年半載,我想重拾過去的友情,真的只是時間的問題,換句話說,五六年都在一起的好朋友,如果真的有一整年必須斷絕一切音訊,再碰在一起....我覺得....生疏感應該真的會很重很重才對,這樣的體悟只是讓我認同了"凡事留一線,日後好相見"這句話,很多事講太絕對,將來後悔的,只會是自己而已。

2009年11月19日

一年了

好吧...雖然不是今天的事,但...反正就是...我工作滿一年了~~恭喜老爺,賀喜夫人!!記得一位離開的同事說過,如果你以後想在事務所這條路上發展,請你至少做個三年,如果你以後沒打算走這條路,一年你差不多就可以閃人了,因為這邊的東西,差不多一年就可以學完了,剩下...就只是熟練度的差異而已,言猶在耳,話方語畢,一年的時間,就這麼到了,但是...其實我今天發文的重點也不是關乎我的工作,而是想來說說話。

從咖哩雞離開我的生活後,我的blog就停水了,是太悲痛以致無法撰寫文章嗎?如果是牠剛離開的那三天,那我可以很明確的告訴你:"是地,沒錯~",那如果是三天之後呢?我想就像是樹葉的飄零,究竟是風的追求,還是樹的不挽留一樣,是個羅生門,是個難解的習題亦是一樁兇手未知的懸案。

在這個知識爆炸的時代,我很感謝雜誌社和出版社,或許網路可以很快的得知新知識,但我覺得拿在手上的雜誌書本才是一般人最習以為常的閱讀方式,從每天早上捷運上人手一份報紙或是書本,而不是iPhone或EPC就得以驗證我的說法,而我一直都蠻喜歡閱讀的,換個角度來說,當我陷入迷惘時,我就會拿本書來看看,讓自己有新的想法,或暫時轉換個心情,應該就跟...和男朋友吵架後會想找朋友聊聊的感覺一樣吧,書本一直都是人們的好朋友,巴菲特透過書本教全世界的人如何投資,村上春樹則在書本上提供大家一個夢想國境的雛型,安滕忠雄在書中一方面說著建築的玄學,另外也告訴我們大家,他每天花十八個小時念建築的書,持續兩年,才奠定日後成為大師的一個好基礎。

但過多的書,也真的讓人不知如何挑起,一開始看,就會覺得..."我非得從中學到些什麼!!",不過很多書,看到最後一頁的最後一行往往會告訴各位讀者..."我真的沒有想教你些什麼呀!!",花了半個月,在擁擠不堪又燈光昏暗的捷運上,搖搖晃晃啃完的這本書,換來這麼樣的一個結論,真的會有種不知向誰去喊冤的氣結,也無怪乎有那麼多人會出這類沒營養的書了,反正騙到一個"盤仔"算一個,多騙幾個我口袋就麥克麥克了,但也不見得出版社都是這麼邪惡的,或許他們看了"把妹達人"中說的"青菜蘿蔔,各有所好",沒說準他們亂挑出來的作品,才是會賣到書局翻過去的經典鉅作,畢竟現在連very white都可以變成一首歌(我個人其實非常喜歡,因為聽了心情會好),傳媒肆虐的社會,又有什麼現象是不可能的呢?

好吧..如果我寫的東西和標題無關,那好像有點對不起這個標題,那麼...親愛的西裝褲和襯衫們,謝謝你們陪了我一年,讓我雖然看起來頭很大,但至少也大的人模人樣,過緊的西裝褲,總是讓我記得去保持曼妙的身材,從來不打的家樂福騷貨細領帶,讓我慶幸我沒花超過200元的錢去買領帶,沒穿出門過的西裝外套,讓我一直保有我還沒穿到最帥的空間來求進步,很常洗的襯衫,你們一直沒壞,讓我覺得花大錢重本在你們身上是對的行為,Lanew的皮鞋,你讓我相信,世上真的有比布鞋好穿的皮鞋,我愛你們,儘管我喜歡穿綿褲和Levi's勝過西裝褲,我喜歡你們,即使我愛穿拖鞋勝過黑皮鞋,我不能沒有你們,因為我上班的地方真的不能穿便服,希望這樣的結尾還算OK,雖然可能沒什麼人在看我的blog,哈哈

關於健身,我想說的是_03_可怕的真相

關於健身,有些很殘酷的真相,和令人髮指的事實,我覺得還是要很有公德心的先讓大家知道,雖然聽著有點不是滋味,但人總要學著長大吧~ 1)這是一趟漫長的旅程,漫長到你彷彿不曾開始 我從2015年10月開始健身,到現在2017年4月,總共1年半的時間,我持續著每周三次,每次1.5小...